创新,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江苏省南京市委做出《关于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科技创新名城的决定》,提出要率先走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之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党委工作中心,出台《关于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和创新名城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的26条具体措施,全力保障和营造创新受鼓励、创业受帮助、创优受尊重的良好氛围。
促牵手 让科技成果“落地开花”
不久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相继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南京市法院服务保障创新驱动的做法。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的批示是:“市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的措施,表现出较强的大局观念、服务意识。望务实推进,取得实效。”
南京是个科技教育大市。全市共有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4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多达55家,位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一位;全市共有各类人才总量达162万,在全国大中城市名列前茅;有两院院士77人。已连续十年五届荣获“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和“全国科教进步先进城市”称号。
然而,所有并不等于所用。南京不缺科技成果,缺的是如何使众多的科技成果在南京“落地开花”,切实转化为生产力的驱动力。
南京中院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法院每年涉知识产权纠纷千余起,其中,90%以上的属科研单位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
市中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的副院长冯驰坦言,知识产权审判不同于其他案件审判,当事人更注重经济上的价值评估,一方为知识产权拥有者,另一方为实际使用者,如果纠纷双方反目,就会使技术成果“束之高阁”或“远走他乡”。必须充分发挥审判智慧,妥善处理技术转化纠纷,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开花”。
为此,全市法院在审判中按照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流转、应用的原则,依法审理涉及技术创新、改造、开发、转让、服务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依法维护技术合同效力;严格审查和把握无效条件,正确区分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不因非实质性要件欠缺而简单认定合同无效,减少技术交易成本;依法保护科技开发和转让中的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和推进科技成果的引进、消化和再创新。
驰名商标“宝宝金水”牌幼儿商品生产者因涉嫌侵犯技术秘密面临停止使用和生产的指控。此案诉到南京中院后,法官针对该案知识产权的推广利用价值,在分清责任的同时,引导当事双方认清关系破裂的危害,力促双方尽可能达成许可使用协议或转让协议,变侵权使用为合同使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技术秘密的有偿转让,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5件诉讼,原告获得转让费500多万元,被告则解除了后顾之忧,放手扩大再生产,把企业做大做强。
近几年,该市法院知识产权涉技术转化纠纷的调撤率达80%以上,使诉讼双方再牵手,一大批本将因诉讼当事人反目而“束之高阁”的知识成果得以“起死回生”。
解困扰 为创新企业“撑伞避雨”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知识领域广泛,各种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多,及时依法公正合理地审理,有效化解创新型企业发展中的困扰,是助力科技创新的保证。”南京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胡道才说。
随着南京加快打造中国软件名城的规划与实施,涉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新型著作权侵权纠纷开始出现并且不断增多。准确把握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尺度和著作权归属,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和保障信息传播,关系到推动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数字内容原创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南京中院人大胆实践,勇吃“螃蟹”。
2010年,南京中院受理了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南京源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这是全国首例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全国尚未有判例和成熟模式。此案涉及权利保护范围的确定、侵权判定方法等基本法律问题。年轻的法官们迎难而上。他们一边加强对相关法律的钻研,一边向相关专家学习研究集成电路、电子、布图、流片工艺等相关技术,作出了全国第一例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判决。该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类似这样的创举还有许多。近几年来,市中院先后审理了全国第一起“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全国第一起专利诉前禁令等案件,在实施许可合同、转让合同、侵权纠纷和与植物新品种名称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方面,形成审判特色,有9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成为同类型案件的裁判范例。
与此同时,他们对涉及知名品牌、老字号、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商业标识侵权及不正当纠纷,及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推动自主知名品牌的培养和发展。
因注册申请的“ATC及图”商标被一家汽车维修公司用在了汽车电瓶上,该商标的持有者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打起了商标侵权官司。法院审理认为,奥特佳公司的“ATC及图”商标的系列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他们在严格慎重审查证据的基础上,依法通过司法方式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并依法进行跨类保护。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没想到打一起侵权官司却打出了一个驰名商标。”几年来,市法院在审理商品侵权案件中,先后依法认定千百度、海尔曼斯、NARI(南瑞)等7个驰名商标,推动和维护了企业商标的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注基因 使科技企业“壮骨前行”
智能电网产业是全球为应对环境变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碳排放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园内聚集了百余家智能电网相关企业,其中上市企业6家,是国内同级区域中聚集智能电网企业总量最多的地区。
过去,园区内涉商业秘密保护的纠纷时有发生,给企业自身以及产业发展带来影响。江宁法院结合审判,开展智能电网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题调研,形成了一万多字的《关于我区智能电网产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调研报告》。报告在摸清智能电网产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了智能电网产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点和难点,并从审判和行政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
这份司法建议得到了园区企业的一致赞同。园区企业称赞:法院未雨绸缪,把可能发生的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园区先行”是南京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关键措施。南京中院党组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法院与辖区各园区实现对接,深化“千名法官进百企”联络机制,为科技企业强筋壮骨,在法律武装下破浪前行。
来自市中院的顶层设计,迅速变成全市广大法官的自觉行动。
全市法院能动司法,变司法裁判的滞后性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在科技创业各园区设立司法服务点,通过定期走访、开展座谈、问卷调查、专人信息反馈等方式,了解园区企业在发展中的司法需求,协调解决法律问题;在重点科技创新企业和重点科研机构建立法院联系企业长效机制,为企业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过审判动态,介绍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先进经验,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和地区之间的维权联盟;对涉“园区”案件,从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综合运用调解、判决等司法方式,尽快化解纠纷,确保创新创业企业正常运营。
投资上亿、占地百亩的南京新伊汽配商城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汽配集散地。前些年,一些业主因不知假而销假引发的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之诉占玄武法院全部受理的知识产权案的三成。汽配城的商誉和销售额日渐下滑。对此,玄武法院专门制定“打击与促发展”的司法服务方案,法院在汽配城专门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普法宣传进商铺,一方面依法严厉制裁假冒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开展法律讲座,针对性发司法建议,既从源头上堵住假冒伪劣商品的进口,又注意畅通优质产品进入渠道。如今,汽配城商业信誉不断提升,又呈现出往日红红火火的经营景象。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