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王儒林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吉林省“新增22件中国驰名商标”。这
发挥培育作用,完善商标品牌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入推行商标“三书”制度。从2009年开始,我们在全省系统全面推行“三书”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向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为正在扩大经营的企业提供《品牌建设指导书》;向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发放《商标使用预警书》,全程指导、跟踪服务企业品牌创建工作。全省各类企业逐步改变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把产品质量、创新成果和企业信誉有机融合在自主商标中,大力开展品牌建设,重视注册商标、使用注册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保护发展商标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积极搭建商标专用权质押平台。2010年初,我们把组织开展“强企助商百亿融资行动”列入吉林省工商局为民服务10件大事之一,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下发文件,多次与建设银行沟通协调,吉林省成为全国第一家不用担保公司开展商标专用权贷款的省份,畅通了企业使用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融资的渠道。
扎实开展“培育百件商标、服务百家企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党组成员亲自带队,对全省10个地区近30家企业进行全面调研,面对面指导品牌培育创建工作。调研结束后,专门召开党组会,总结汇报调研指导工作情况,查找商标培育、推荐、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对专项工作开展这样规模的指导,在吉林省工商局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受到了企业的一致称赞,极大地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发挥服务作用,全面推进商标富农工程
支持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结合农业大省的省情,扶持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做强做大,全省工商系统在品牌培育、推荐、认定工作中,对涉农商标给予重点帮扶。目前,全省农产品驰名商标7件,占驰名商标总数的18%,农产品著名商标94件,占著名商标总数的22.8%。具有优势特色品牌的农产品直接创造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农民收入得到明显提高。吉林省著名商标“雁鸣湖”有机小粒黄豆,进入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国家,成功运用“公司+商标+农户”经营模式实现产能扩张,使6000户农民受益。
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指导。从2009年开始,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地理标志普查工作,查明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75个,建立健全了地理标志普查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制订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规划,指导成立专业协会,协助制订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运用《商标法》实现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地域保护,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
积极支持“品牌村”建设。坚持以实现“注册一件商标、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为目标,帮助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使“品牌村”不断发展壮大。白山市共有576个村屯,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88个村屯形成了自有特色品牌,成为名副其实的人参种植村、西瓜村、黄烟村、煎饼村、葡萄村等品牌村。
发挥保护作用,营造商标品牌加快发展的公平秩序
建立健全商标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基层分局(所)与商标使用企业联系制度,依托经济户口数据,建立商标使用备案制度,对辖区内自主品牌以及外地知名品牌进行备案,积极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对辖区内的商标使用转让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大力推行侵权易发地区重点监管责任制,全省划定重点监管对象91家,指定第一责任人59人,签订责任书54份,促进了商标监管责任的落实。
积极开展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地区主导产业和驰名、著名商标,开展人参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吉林八景”、“平安景区”创建执法行动,集中组织大规模的保护“通化”、“长白山”、“洮儿河”、“斯达舒”等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统一行动,大力推行重点商标保护机制。仅在保护“通化”商标行动中,就检查了省内100多家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收缴了一批假冒商品和标识。针对我省人参、矿泉水、棉袜、酒类商品商标侵权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组织开展上述商品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遏制了侵权的势头。
加强特殊标志监管。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大型盛会期间,重点对奥林匹克标志、世博会标志、广州亚运会标志及商品进行全面清查,查处了10余件案件,保证了大型盛会标志的合法使用。
(编辑:赵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