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三季度,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组织对合肥、六安、宣城、马鞍山、亳州等地市场上销售的葡萄酒(果酒)进行省级质量监测。共随机抽取葡萄酒(果酒)51组,合格41组,合格率为80.4%。
监测结果显示,造成葡萄酒(果酒)不合格的原因为食品添加剂(包括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超范围、超量使用,其中甜味剂不合格6组,食用色素不合格5组,防腐剂不合格2组;另外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国标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对葡萄酒、果酒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都有明确规定。发酵酒中不得使用糖精纳、甜蜜素、安赛蜜作为甜味剂,不得添加苋菜红、胭脂红、新红、赤藓红、日落黄、柠檬黄、亮蓝、靛蓝等人工合成色素,苯甲酸、山梨酸限量使用;在配制酒中限量使用糖精纳、甜蜜素及苋菜红、胭脂红、新红、赤藓红、日落黄、柠檬黄、亮蓝、靛蓝等人工合成色素,苯甲酸、山梨酸的限量依据产品中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等酒基的添加比例折算。此次检测中发现,一些企业对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学习掌握十分欠缺,导致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本次抽查发现的另一问题是,部分企业标签标注不够规范,如标签称“原汁山葡萄酒”,却执行QB/T1981《露酒》标准,配料表中添加了非果汁成分如 “纯净水”等,却标称原汁100%,这说明企业对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缺乏认真的学习和严格的执行。
对此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要求有关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的商品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责令下架等退市措施。工商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果酒时,应注意配料表所标注的内容,尽量到一些大商场或专卖店去购买那些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优先购买具有“QS”质量安全标志的商品。
消费禁区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标称商标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
野生原汁山葡萄酒 六安市 杨先芬 通化市德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ml/瓶 4%±1(V/V) 露型 德瑞斯 2006.08.28 糖精钠
万客红成果石榴酒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四分公司 安徽省成果石榴酒酿造有限公司 1000ml/瓶 9%(V/V) 原汁含量100% 糖度≥50.08g/L 成果 2005.07.21 甜蜜素\苋菜红
乳泉石榴酒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四分公司 安徽乳泉石榴酒业有限公司 750ml/瓶 5.0-13.0%(V/V) 含汁70% 乳泉 2004.12.20 苯甲酸
通天山葡萄酒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四分公司 通化通天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740ml/瓶 7%(V/V) 糖度≥50g/L TONG TIAN 2006.01.14 苋菜红
赤霞珠全汁葡萄酒 宣城中新贸易有限公司新贸上海华联超市加盟店 烟台海市葡萄酒有限公司 700ml/瓶 8%(V/V) 半甜型 /2005.08.02 胭脂红\苋菜红\日落黄
万客红成果石榴酒 马鞍山市昌鸿副食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成果石榴酒酿造有限公司 1000ml/瓶 9%(V/V) / 2005.09.12 甜蜜素\苋菜红
成果石榴酒 马鞍山市昌鸿副食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成果石榴酒酿造有限公司 750ml/瓶 9%(V/V) / 2006.09.22 甜蜜素\苋菜红
乳泉石榴酒(贵妃红) 亳州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乳泉石榴酒业有限公司 750ml/瓶 5.0-13.0%(V/V) 糖度≥50.1g/L 乳泉 2005.01.01 苯甲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