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近来,“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及时、准确、高效地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依照《刑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6月22日,伊通法院在东北地区最大的营城子黄牛交易市场公开审判了吉林省首例“瘦肉精”案。黄牛交易市场内的商贩和周边群众数百人旁听了审判。
被告人刘梅广和刘春成系父子关系,二人在长春市皓月黄牛交易市场经营牲畜饲料,刘梅广听人说有种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添加剂” 好赚钱,动物吃了能长得既快又不长膘,他就私底下四处淘弄这种非法“小料”,后在一无证游贩处购进这种无任何商标标识的“瘦肉精”数百斤,向养牛户万成光、邹强永销售各100斤。除了传授“瘦肉精”的使用方法,刘梅广父子还向市场内一小吃部老板邢继福销售“瘦肉精”700斤,邢继福在明知国家禁止的情况下,利用养牛户在自家小吃部吃饭的便利,将购得的“小料”全部兜售给养牛户,并介绍养牛户吴忠祥(另案处理)在刘梅广父子经营的饲料经销处购买瘦肉精三十斤。养牛户万成光、邹强永、吴忠祥在明知道国家禁止的情况下,为了使自己的牛卖个好价钱,将这些“小料”给自家养殖的肉牛喂食。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梅广、刘春成、邢继福、万成光、邹强永五名被告以谋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决,五名被告人获刑三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其中被告人刘梅广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旁听的黄牛商贩说,给牲畜喂有毒饲料坑害老百姓,这招真损,法庭来这里宣传太有必要了。
据了解,伊通黄牛交易市场自3月份以来,严格遵守检验程序,交易市场内的黄牛都要进行尿样检测,尿检不合格一律不得装车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