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时指出,六年来,最高法院先后制定了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40余件,确保法律的准确统一适用。
肖扬指出,六年中,最高法院先后研究制定了与民事审判有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40件。如关于适用婚姻法及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对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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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相对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市场秩序、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商品房买卖市场秩序,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关于适用担保法、公司法和审理涉及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期货、证券虚假陈述赔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脱钩等类案件的司法解释,为规范市场担保行为、公司经营、改制运作、破产处置、期货交易、证券买卖、金融管理等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规范,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有序运行,维护了金融市场、证券期货等市场的健康秩序。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案件、计算机网络域名案件、商标案件、专利案件、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合同案件的司法解释,则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司法原则和标准,顺应了知识产权发展的形势需要。
大量民事审判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制定,不仅为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标准提供了审判指导,而且及时弥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关制度与规则的缺陷,为新形势下的各种利益行为提供了引导规则,倡导了公平诚信的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