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和忠 兰国艳) 为了骗钱,他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身家百万的“富翁”身份,先后以种种理由骗取受害人玉美(化名)7.5万元现金。最为荒唐的是,为了博取玉美的信任,他竟然让情人冒充自己的女儿,给玉美送礼物。3月1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张某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56岁的张某是襄城县库庄乡的农民,已经儿孙满堂的他没有把心思放在踏踏实实过日子上,而是经常流连于舞厅等场所,伺机结识单身女性施骗。由于张某不务正业,早在1989年,妻子就和他离了婚。1999年,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两年。刑满释放后,他没有固定职业,整日在社会上游荡。2011年3月初,张某在市区劳动路一舞厅内跳舞时,看到一名中年女子站在舞池旁边,专心致志地看着别人跳舞,并不时模仿着跳几步。张某主动走过去,表示愿意教这名女子跳舞。后来,张某和该女子在舞厅又跳了几次舞,张某知道她叫玉美,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熟悉之后,张某给自己取了一个假名字叫“张永强”,并谎称他在平顶山市财政局上班,妻子多年前去世了,留下他和女儿相依为命。张某说自己有几百万元的定期存款,到2011年6月18日才到期,还说有一个禹州的药材经销商欠他100多万元不肯还,他正在和对方打官司。
楚某虽然年龄比张某小很多,但却是张某的情人。张某认识玉美之后,对楚某说玉美对他有好感,他准备骗玉美一些钱,让楚某冒充他的女儿张婷,送一些小礼物、说一些好听话哄玉美开心。随后,楚某到市区仓库路一家服装店买了一条裙子和一件上衣,以张某女儿的身份将这些礼物送给了玉美。玉美觉得张某“父女”俩对自己不错,和张某的交往越来越密切。
2011年3月中旬,张某谎称他母亲得了重病,需要住院做手术,而他的定期存款不方便使用,从玉美手中骗取了1.6万元现金。之后,张某编造出了打官司需要用钱、母亲病逝需要丧葬费、哥哥从梯子上摔下来需要医疗费等种种理由,多次从玉美手中骗钱,总金额高达7.5万元。
按照张某之前所说,2011年6月18日,他的数百万元定期存款就到期了,他会准时把向玉美索要的钱还给她,可到了这一天,张某并没有履行承诺。玉美向警方报了案,称一名叫“张永强”的男子伙同其女儿“张婷”骗取她的信任后,以种种理由骗走了7.5万元钱。警方经过侦查,揭穿了“张永强”和“张婷”的真实身份。直到此时,玉美才知道张某并不是什么“百万富翁”,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6月28日,张某在禹州市区被抓获。
案发后,张某退还给了玉美7300元钱。据张某交代,他喜欢赌博,欠了1万多元赌债,骗来的钱一部分被他用于还债,一部分给了他的儿子和女儿,剩下的大多都被他挥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