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原董事长左延安提出议案,建议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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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延安表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多依据我国已签署和加入的各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并且由涉案企业独立进行。虽然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的建立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护的一大进步,但对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和保护的问题并未纳入法律法规的调整范畴,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的性质、职能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等均缺少法律的强制力作为保障。
为此,左延安建议,要构建一个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护的框架,还需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援助办法》的立法进程,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建立法定的受理、处理和结果公示流程等。可以参考商标、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受理、处理和结果公示的流程,但更应注重及时性和有效性,尽量简化流程、缩短时间、提高处理效率和公示的范围。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全力协助和支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的维权工作,列入各自的职能职责范畴,同时也应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全方位的措施来推动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