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上海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运用调解和诉前临时措施等多种手段,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先进文化的传播交流,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14件,审结1082件,同比分别上升2.0%和2.6%;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0件,审结67件,同比分别上升18.6%和11.7%。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4件,审结196件;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6件,审结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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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上海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民事审判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使其因侵权遭受的损失依法得到赔偿。刑事审判强调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于假冒他人商标以及盗版等各类侵权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且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行政审判重视依法维护行政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法院执行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侵权行为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前临时措施的功能与效应,做到明确立案与实体审查的分工、明确诉前临时措施申请的审查标准、确保诉前临时措施执行及时有力,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有效的诉前救济途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过程阶段化,调解主体多元化和调解手段多样化,知产案件始终保持较高调撤率,其中2003年为61.9%,2004年为59.7%,2005年为58.4%,2006年达到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