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06年,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219件和14056件,同比增长5.92%和4.95%。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686件和2652件,同比减少13.74%和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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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克服审判任务繁重、新类型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加大等困难,立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精心审判和调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6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受理和审结专利案件3196件和3227件,商标案件2521件和2378件,著作权案件5719件和5751件,技术合同案件681件和66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56件和1188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846件和844件。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涉及不正当竞争和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审理的两个司法解释,修订了网络著作权案件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加大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积极慎重采取临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在起诉时和诉讼中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案件67件,审结69件(含旧存),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1.67%;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案件1032件,审结953件,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6.60%;受理财产保全申请案件560件,审结494件,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