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湖北高院民三庭法官王俊毅近日运用娴熟的英语能力,抽丝剥茧,成功高效审结一起涉及英国沃尔西公司的知识产权难案,彰显了中国法官司法能力。
在上诉人北京业宏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宏达公司)与被上诉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贸广场购物中心(以下简称世贸购物中心)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2006年10月由武汉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业宏达公司作为第1009666号“WOLSEY”文字商标和第1034095号图形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并未取得诉权,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业宏达公司不服,于2007年2月向湖北高院提起上诉。
由于是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同时收案正逢春节临近,案件的审理时间十分紧张。湖北高院民三庭法官王俊毅负责承办该案后,为了在规定期间内审理好案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保证办案公正高效,王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联系,迅速组织庭前质证。通过阅卷、查阅授权书的英文原文并对译件进行核对,王俊毅很快抓住了解决此案的核心问题,即该案解决争议的难点在于商标权人沃尔西公司授权“exclusive licensee”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沃尔西公司授权给业宏达公司的究竟是独占性许可还是排他性许可。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沃尔西公司与业宏达公司及香港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证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但沃尔西公司在2004年9月17日出具一份书面声明:作为“WOLSEY”在上述中国地区内的排他性被许可方,业宏达公司及香港公司在商标许可协议期间内享有排他性地使用“WOLSEY”名称、相关商标或“狐狸”图形商标的权利。该声明已经英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在英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英文原件上授权内容为“exclusive licensee”,中国驻英国使馆认证时中文的译件是“排他性许可”。但该案当事人另行提交的长安公证处公证的沃尔西公司书面声明,则将“exclusive licensee”译为“独占性许可”。中国驻英国使馆认证和长安公证处公证的沃尔西公司书面声明存在着关键性不一致。
那么“exclusive licensee”这个词组到底中文应该怎么翻译?沃尔西公司授权给业宏达公司的真实权限到底是什么?法官王俊毅充分发挥自己英语好的特长,并在《法学大词典》中找到依据。“exclusive”这个单词既有“排他”的意思,又有“独占”的意思,但当“exclusive licensee”组成一个词组时,就是独占性许可人的意思。单就译文来讲,长安公证处的公证是正确的。但沃尔西公司2004年9月17日的声明则明确业宏达公司为排他性被许可方,该声明经沃尔西公司签名,并经英国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英使馆认证,应该说“排他性许可”才是沃尔西公司的真实授权和意思表示。由于一审未对此情节进行审理和认定,作为原告的业宏达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也从未意识恰恰是自己拿来证明自己享有诉权的这份书面声明,证明了自己不享有诉权。庭前质证时,经过王俊毅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后,业宏达公司心悦诚服地就撤诉了。
案件从收案到结案,仅仅通过一个庭前质证,就得到了很好得解决,并且前后历时不到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