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因灌装销售假名酒,近日,31岁的王勇与伙计孙某(未成年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据悉,王勇与孙某都是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初中文化。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称,2010年至2011年间,王勇与其雇佣孙某一起在朝阳区垡头桥陶庄路中宏基生活区等地,私自灌装并销售假冒“长城”干红葡萄酒、Johnnie Walker黑牌威士忌等多种洋酒、葡萄酒共计70余万元。后王勇自首归案,孙某被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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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王勇、孙某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但鉴于王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属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孙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黎虹